2018/10/26 20:14

段宜康違選罷法判賠20萬 黃文玲討債

徐孟蘭 蕭鈺燁 報導  / 台北市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014年時指控無黨籍彰化縣長候選人黃文玲,和當時的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共用金主,黃文玲反告他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官司最後判段宜康敗訴,要賠20萬,並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但段宜康沒還錢也沒刊登,讓黃文玲三度到立法院找段宜康「討債」。

無黨籍彰化縣長候選人黃文玲拿著法院強制執行公文衝到立法院,找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討錢,段宜康避不見面,黃文玲很不高興,轉移陣地到立法院總務處,要求扣他薪水。

段宜康在2014年時指控,黃文玲和當時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共用金主,黃文玲反告他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段宜康最後敗訴,要賠20萬,並且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但段宜康都沒給錢,讓黃文玲3度到立法院「討債」,立委段宜康都沒接電話,黃文玲說會催的那麼勤,是因為20萬她要捐出去做慈善,才要段宜康快點還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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