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8 17:23

判刑滿一年再度失聯 各界籲中國釋放李明哲

判刑滿一年再度失聯 各界籲中國釋放李明哲 | 華視新聞
李明哲救援小組今(28)日召開記者會(翻攝尤美女臉書)

徐筠庭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在2017年3月從澳門入境中國後被捕,並在11月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遭起訴,被判5年有期徒刑。台灣人權促進會選在今(28)日宣判一週年的日子召開記者會,表示家屬連續被拒絕探監2次,目前李明哲音訊全無。立委尤美女出席記者會指出,要求中國立刻無條件釋放李明哲,並確保家屬探視權。

李明哲2017年3月從台北飛往澳門後入境中國,在廣東失蹤,後被國台辦發言人證實已被有關部門拘留調查。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也組成「李明哲救援小組」,以為可以順利將李明哲救回台灣,不過起初頻頻受到阻撓,包括台胞證臨時被中國註銷等。

李明哲在2017年11月在中國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被依「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判處5年有期徒刑。李明哲入監後,李淨瑜曾在5月、6月、7月、9月前往中國探視李明哲,原定在10月底要再度探監,不料被獄方無預警通知,李明哲已被二度移監,並取消探監申請。

由於距離上次探監已經超過兩個月,妻子李淨瑜及各界人士都很擔心李明哲的身體狀況。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聯合知名導演李惠仁、立委尤美女及林昶佐等人,在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要求中國立即釋放李明哲,表示要發起行動來捍衛台灣的自由及人權。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也在本月22日發出「緊急救援 釋放李明哲」行動,表示「立刻並無條件釋放李明哲,因為他只是和平行使他表達意見的權利,他並沒有犯下任何罪。」、「在李明哲等待獲釋期間,確保他免受酷刑和其他虐待,並在拘留期間能定期、必要時不受限制地獲得與家人接觸的機會及醫療資源」。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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