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竣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韓國瑜今(2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針對外界在意的那場「14年前的車禍」,韓國瑜表示,一切以法院判決為準。他強調自己對於法院的白紙黑字的判決坦然接受,選前對此事也是保持平常心。
在選前之夜,網路流傳綠營將會揭發韓國瑜14年前曾發生車禍撞死人,藉此影響選情。綠營雖撇清此事,但外界關注的焦點早已放在這場車禍上,媒體挖出當年法院判決書,還原這起車禍的狀況。韓國瑜在雲林西螺與重機擦撞,造成重機後座乘客死亡,韓則因過失致死,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2年緩刑。
判決書指出,車禍時間發生在2004年1月3日晚間10時50分,韓國瑜當時開車載著妻子李佳芬,行經西螺新社路和興農西路口時,和一台重型機車擦撞,造成重機後座的白姓男子顱內出血,送醫8天後不治。雖然重機駕駛無照又超速,但法院認為,韓國瑜行經閃光紅燈交岔路口時未減速、禮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韓國瑜今日親上火線說明此事,他表示沒有一個人願意發生這樣的事情。對於外界的好奇心,他強調法院已經判決,是已經和解的事情,他當時也沒有酒駕,一切都以法院的判決白紙黑字為準,韓國瑜表示,自己對這一切都坦然接受。
韓國瑜表示,就算此案在選前爆發,他也可以保持平常心,一點也不會恐慌或緊張。韓國瑜表示,如今已經快15年過去,不願提起此案是為了避免造成往生者家屬二度傷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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