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教師法修正案 "不適任"標準成爭議

黃敏惠 翁乾晃 報導  / 台北市

家長團體和教師團體拉鋸戰的《教師法修正草案》,今(1)日上午立法院繼續審查。教學不力和不能勝任的教師該如何處理?立委對於教學不力和不能勝任,標準在哪裡?引起爭論!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也在立院外抗議,捍衛教師尊嚴,要求《教師法》修法不應該只聽家長團體一面之詞,讓教師動輒得咎!

風雨無阻,只為了《教師法》修正,也能讓教師團體做主!立法院教育委員會繼續逐條審查「教學不力和不能勝任」的教師,誰該資遣、誰該解聘?光是教學不力和不能勝任誰說得算,就引起爭論。

民進黨立委李麗芬說,「惡行非常重大,比如他在外面開補習班,然後在學校沒有好好教書,難道這樣的教師我們要讓他優先資遣嗎?」;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老闆說你工作不力,就是你老闆說的算數嗎?比如私立學校教師,他可能被交付要去招生,那你招生未達額數,勞方雇主就說你工作不力,對不起,我老師工作是來教學生。」

朝野立委雖然定調「分2軌處理」,1軌是門檻比較高,經教評會2/3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2/3以上審議通過,另1軌是教評會審議後,學校可向主管機關申請教審會調查,經教審會1/2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1/2以上審議通過,就能予以解聘,為了避免學校任意找碴開刀,教學不力無法勝任的參考標準,最後拍案由中央主管機關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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