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假釋出獄 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吳權原 梁宏志 樸星宇 報導  / 桃園市

林益世2012年被控收賄,因為涉嫌藏匿1580萬元,2018年被依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上個月他第二次聲請假釋,今(16)日獲准,不過他也被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且限制住居,每個禮拜還得到警局報到一次。林益世庭訊時三度保證,絕對不會逃亡,因為想回家盡孝道照顧媽媽,親情牌奏效。而他涉嫌收賄的部分,目前還在高院更一審審理當中。

戴著帽子和口罩混在人群中偽裝成功,第一時間還沒被認出他就是林益世,終於踏出監獄的他挺著肚子腳步顯得相當輕鬆,林益世因為財產來源不明及違背職務收賄被高院合併判刑13年,其中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刑2年定讞入獄,在2018年9月入監服刑今年4月16號假釋出獄,收賄6300萬的部分還在高院更一審審理當中。

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連育群:「被告自民國109年4月16號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高院認為沒有羈押林益世的必要,改將他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且限制住居,原本的保金5000萬以及每週到警局報到一次,他庭訊時三度保證說絕不會逃亡因為媽媽已經70多歲,希望能在家盡孝道多陪陪媽媽。

出身政治世家的林益世,年紀輕輕就當上黨鞭及行政院秘書長,問政風格強悍卻因貪污讓他在政壇上跌了大跤斷送政治生涯,也毀了經營多年的良好形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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