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政院案二審改判有罪 林飛帆:令人遺憾、難以贊同

佔政院案二審改判有罪 林飛帆:令人遺憾、難以贊同 | 華視新聞
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資料照)

徐筠庭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2014年3月的太陽花學運剛滿6週年,當時擔任「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集人的魏揚等人因涉嫌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嫌被起訴,一審被判無罪,不過台灣高等法院今(28)日宣判,改判魏揚等一審無罪的人有罪。對於二審結果,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表示「這是一個令人遺憾也難以贊同的判決結果」。

太陽花佔政院案 魏揚等人改判有罪

佔領政院案今二審宣判,原本一審被判有罪的陳建斌等11人,維持有罪原判;而一審無罪者除1人維持無罪外,其餘被告魏揚等人皆被以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名改判有罪。

林飛帆:判決結果令人遺憾、難以贊同

林飛帆今日上午到高院與當時一同參與太陽花學運人士等待判決結果,他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這是一個令人遺憾也難以贊同的判決結果」。林飛帆說,2014年的318運動和323佔領行政院事件都是整個「反服貿運動」的一部分。因為當時台灣公民社會的努力,才能讓台灣免於過去國民黨過度傾中而導致的嚴重後果。

林飛帆指出,這些放在6年後的今日回想起來,自己依舊認為是正確的,也是當時挽救台灣民主不得不的選擇。「318案我們最終被地院與高院分別依『公民不服從』和『言論自由』判決無罪,而對323行政院案,我認為也應以同樣的標準檢視」。

林飛帆認為,該案法庭以「煽惑罪」等威權時期遺留下的不合民主社會常理的法律,作為判決有罪的依據,認為這樣的法律也是時候應該被檢討和修正。作為這個運動的參與者,希望大家能夠記得這場運動裡還有許許多多沒有被看見的人,是他們共同的努力,台灣才能免於馬政府將台灣鎖進一個中國的泥淖,讓今天的我們尚且能享有自由和民主的生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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