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汙弊案 宜縣府2官員各15萬交保

綜合報導  / 宜蘭縣

宜蘭地檢署持續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以及縣府官員涉嫌貪汙案,其中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2人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但由於羈押期即將屆滿,檢方昨晚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裁定各15萬元具保,兩人的家屬,上午也到法院辦理交保手續。涉弊案宜縣府官員吳朝琴及吳東原今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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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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