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 桃園地院裁定收押禁見 民進黨:明日起停權三年

鄭文燦涉貪案 桃園地院裁定收押禁見 民進黨:明日起停權三年 | 華視新聞

林彥廷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案,今(11)日桃園地院重開羈押庭,經4小時的庭訊過後,桃園地院裁定收押禁見。民進黨廉政會日前宣布,若鄭文燦羈押就會停權三年,對此,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證實,明(12)日起停權三年。

針對鄭文燦疑似涉貪案,民進黨廉政會日前宣布,立案重罰裁定羈押得停權3年,一審有罪就直接除名,若無罪,就會撤銷停權3年。比起原本的條款,一審有罪只是停權,得要二審有罪才會被除名的規定,還要更嚴格。

今日下午桃園地院重開羈押庭後,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對此,民進黨廉政會宣布,鄭文燦明起停權三年。而鄭文燦辯護律師指出,將依法抗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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