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燃煤機組啟用遭質疑偷開 台電:依法使用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台電高雄興達電廠的3、4號燃煤機組,近期啟動發電,引發藍白陣營質疑,是否合法合規,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特地南下召開記者會,質疑不應該讓高雄人「用肺發電」,對此,台電回應,興達電廠3、4號機已轉為備用機組,不需要特別申請許可證,將會在備轉容量率低於8%時才啟用,強調會合法合規,高雄市長陳其邁則說,在緊急備用的狀況之下,一年最多只能發電720小時,會要求台電嚴格遵守。

手舉看板,站在興達電廠前陳情抗議,高雄人不用肺發電,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偕同藍白地方民代到場發聲,質疑興達發電機組啟用,是否符合法規?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說:「近期興達電廠,3號、4號備用機組啟用,引發民代批評,對此台電董座親上火線回應,強調啟用機組合法合規。」

依據「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既有燃煤1號、2號機組,在112年底除役,3號及4號機組,在113年底轉為備用機組,並於備轉容量率低於8%的時候,才會啟用,也就是說,必須依照環評承諾的條件運轉,而且不能超過時數,台灣邁入非核家園,涉及環保議題的,興達電廠燃煤機組運轉情況,備受各界關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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