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中國籍配偶李貞秀2月1日將遞補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不過她尚未放棄中國大陸國籍,引發關注。內政部次長董建宏今(29)日表示,內政部的立場非常清楚,依據《國籍法》李貞秀必須在就職時提出放棄外國國籍的主張,並於一年內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不管哪一國國籍都一樣。
根據民眾黨2年條款,立委林國成、林憶君、張啓楷、麥玉珍、黃珊珊及黃國昌等6人確定於2月1日辭去立委職務。而後續遞補6人中包括中配李貞秀,她也將成為首位中配立委。不過,出身中國湖南的李貞秀至今尚未提出放棄中國籍證明,也引發各界關注。
而內政部次長董建宏今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內政部的立場非常清楚,依據《國籍法》的要求,公職人員必須在就職時提出放棄外國國籍的主張,必須在一年內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這沒有解釋的空間。董建宏強調,李貞秀必須在就職前提出申請,就職一年內完成相關的手續,不論是哪國國籍,只要不是中華民國國籍,都必須放棄。
有媒體追問,這樣是否等於政府給李貞秀「一年條款」?即使她未提出放棄國籍證明仍可以當一年的立委?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回應,李貞秀在就職之前要提出放棄國籍的申請或聲明,但因為她還沒就職,所以這個部分,要等她就職當下有沒有提出。董建宏則補充,宣誓就職後就必須完成放棄國籍程序,有一年的時間可以完成程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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