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如雯殺夫案二審改判三年徒刑

謝堯天 報導  / 台北市

  經高院裁示了卅萬元交保候傳後,鄧如雯一掃往日的憂愁,更感謝大家的關心。在一審中,鄧如雯獲判五年六個月的徒刑,九個月前羈押至今,一直到今天(八月二日)才獲得交保。由於鄧如雯家中並不富裕,法官特別諭令可以人保方式具保。

  撤銷原判決,改判為三年徒刑,高院主要是認為鄧如雯符合自首減刑要件,而且採信了三總(三軍總醫院)對鄧如雯做的精神鑑定報告。

  由林律師具保後,鄧如雯步出法警室,見到久未會面的外婆,兩人相擁而泣。與親人會面後,鄧如雯想趕緊回家看看孩子。至於是否再提上訴,她說還要和義務幫她打官司的律師研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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