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陽明海運公司高層針對福明輪事件緊急開會,研商對策,決定立即調派另一組船員到加拿大,接替福明輪船上被拘捕船員的工作。另一方面也發表聲明澄清,指出菲律賓船員的指控是誣告。
而對於加拿大警方只聽信菲律賓船員片面之詞,就上船拘捕我國船長及船員,對此陽明海運也深表不滿。
針對福明輪的案例,我國法界人士指出,根據國際法,加拿大警方沒有理由上船拘捕我國船員。
法務部長馬英九也強調,根據海洋法及公海公約,只有我國才有對此事件的管轄權。也因此,馬部長認為,羅馬尼亞沒有權利引渡我國船員,而加拿大更應該立即將船員交還我方,來審理此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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