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註"載女人"害夫妻吵架

廖學賢 魏祿卿 報導

  一張罰單,差點讓夫妻反目成仇。南投市一位男子二月份開車到雲林,因為沒有繫安全帶,被員警攔下告發。不過,罰單寄到家中時,上頭除了記載違規事項,還寫著「前座載女人」,害的這名男子的太太醋勁大發,兩人大吵一架。

  南投市新興里里長蔡國涼上午拿出這張罰單,上面寫的違規事項是開車沒有繫安全帶;不過,卻在最後面用括弧寫了四個字,「前載女人」。這可讓里長太太大為光火,指責員警故意找碴。還好當天真的是載太太,而且太太也可以出面作證。里長還說,交通法規哪有規定開車不能載女人。

  而開單的員警是斗南分局的巡佐李佶昌,他也氣憤的說,當天里長不服取締,他為了避免糾紛,才會寫上前載女人。是不是刁難,雙方各執一詞,雲林縣警局決定深入了解,查明員警是否真有疏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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