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彤雯 王曉華 / 桃園市
來台後集體失蹤的十七名大陸觀光客,警政單位還在追查下落,但有兩名從另一個團自行脫隊的大陸客,在失聯一個多星期後,今天居然回機場偷東西,當場被抓。
警方調查,這兩名大陸客以觀光理由入境,到處偷東西,其中一人已經多次來台,他說,其實申請來台觀光很簡單!在機場偷東西沒什麼,但一查之下發現,這兩個竟然也是搭機來台後落跑的大陸客!
這對男女朋友是湖南人,他們是在那整團失蹤的大陸觀光客入境後隔天到台灣,一入境就脫隊,開始在台北高雄閒晃,才一個多星期,居然已經回機場行竊三次,他們都是在航空公司櫃台扒旅客的皮包,其中李姓男子已經是第二次來台灣。以觀光名義入境,雖然沒打算在台灣逾期停留,但卻四處偷東西。
這種情況到底要怎麼防?內政部長蘇嘉全認為旅行社要負責,但業者大喊冤枉。核准這些人來台的是政府,讓他們通關進來的是境管局,要罰旅行社,業者說憑什麼?但觀光局仍然可能對承辦業者做出停業一年的處分。只是這樣真的就能防堵類似事件再發生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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