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俊相 翁乾晃 / 桃園市
拒絕出庭作證,不但被罰款,連房子都被拍賣!一名計程車司機因為拒絕為一件竊盜案作證,被法院裁罰3500元,他拒繳罰款,地檢署聲請拍賣他價值三百萬元的房子,最後以96萬元賣掉。當事人相當不滿,認為檢察官根本是"變相搶錢"!不過法界人士表示,人民有出庭作證的義務,無故拒絕作證,依法的確會被重罰。
為了尋找這名因為拒絕出庭作證,被查封房子的計程車司機,何先生,我們來到他的連絡地址,承租房子的房客,已經忙著打包,直喊真倒楣,房東拒絕作證,連帶害的他連房子都沒得住!這名何姓運匠,是因為一件單純的手機竊盜案,被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傳喚出庭,但這名運匠擔心後遺症,拒絕出庭,也沒請假,結果依法被處以三千五罰鍰,還是拒不出庭,最後連三百萬的房子,都被拍賣!人正在南部開車的運匠態度還是強硬,拍賣後,政府一毛錢也拿不到!律師提醒,依法證人有作證的義務,除非經過請假程序,才能拒絕出庭!但法界人士也認為,只因抗繳三千五罰鍰,查封一整棟房子,這種大砲打小鳥的做法,似乎已經過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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