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文崇 王永秦 報導 / 台北市
滿街的色情小廣告,倒底違不違法?板橋地檢署,在審理一名被告時,以不構成民眾衝動為理由,不予起訴,這個舉動引發各界嘩然!認為這是變相鼓勵張貼色情廣告,將嚴重影響社區生活品質!
這位仁兄就這樣在光天化日,言這人行道,在每台機車上貼上這種色情小廣告,上頭只有電話好碼,但是裡頭所隱藏的色情陷阱,卻是大家都知道,貼貼紙違不違法,雖然肯定造成民眾困擾,但是板橋地檢署,日前針對一名十七歲青少年,散發色情小廣告的案子裁定不起訴,理由是一般純潔的社會大眾,無法單從電話號碼,了解其中意涵。
檢察官要大家不要想太多,沒有裸露照片,不算違法,顯然檢察官和一般純潔的社會大眾認知有一大斷差距光看電話號碼,不會讓人產生衝動,所以不起訴,以後會不會色情廣告氾濫,造成民眾生活困擾,檢方強調,廣告是主觀認定,但是只要查到客觀的具體交易事證,一定嚴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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