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病前一週加班逾16小時就算過勞

發病前一週加班逾16小時就算過勞 | 華視新聞

蔡郁潔 方起年 報導  / 台北市

  您每天工作幾個小時呢?有沒有算過自己一個月加班多久?新聞上常報導,有人因為工作壓力大,過勞死卻得不到職業災害救濟。因此勞委會新修訂過勞認定標準規定,發病前一星期工作超過十六小時,經常出差、輪班或是上夜班等工作形態都要列入考量,新標準即日起實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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