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長勝 楊振漢 報導 / 台北市
的確,最近許多類似的搶案,儘管受害人刻骨銘心,但是這些搶匪往往被法院交保。根據檢察官的資料,搶奪犯交保的比例,去年就比前年多了五百人。而這些人一成有再犯的可能。到底羈押和交保的標準是什麼?警方會不會因為這樣,就消極得不抓人?
被警方攔下的機車搶匪,心虛得拔腿就跑,警方二話不說,以優勢警力壓制。這雖然是警方為了加強戰技的演練,但逼真的程度,讓扮演警察和搶匪的雙方,都卯足全力演出。機車搶匪似乎是行人的最怕,警方也盡全力要防止搶劫發生。這是半年前,發生在台北縣新莊的搶案,一對兄弟檔搶奪犯,騎機車當街搶了路人的皮包,警方接到報案,大批警察立刻衝出派出所圍捕。派出所長帶頭抓搶匪,還受了傷。
這對兄弟檔一共搶了二十幾次,有好幾次都是交保後,馬上又犯案,除暴安良是警察的天職,但是費力抓回來又交保,交保後又再搶,這樣的犯罪循環,讓奮不顧身抓搶匪的派出所所長,覺得很無奈。到底交保的情況有多嚴重,審理過各式大小案件的檢察官劉承武,說出了驚人的數字。百分之十真的差那麼多嗎?看看警方的資料,民國九十一年,全台灣一共發生5461起搶奪案件,以每件搶案一人犯案來計算,最少就有五千多個搶奪犯。
檢察官說羈押率從百分之九十降到八十,少了百分之十,也就是說,當年多了五百多個,犯搶奪案後交保的嫌犯。到底什麼情況,才會交保。雖然不能說這些交保的人一定會再犯,但你身旁突然多了這麼多,搶了東西沒被關的人,你會不會害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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