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益鈞 報導 / 花蓮縣
在花蓮發生了第一例視障人士使用導盲犬,卻遭到導盲犬協會要求暫時收回導盲犬的案例,原因是這隻狗狗不夠專業。但使用者卻強調,人狗合作良好,拒絕交狗,因此協會決定控告視障人士侵佔。
POLO是一隻黃金獵犬,同時也是導盲犬,民國九十二年,透過導盲犬協會與林太太配對成功,開始執行導盲犬任務。不過台灣導盲犬協會卻發現POLO在這一年得表現不夠專業,必須重新訓練,因此向使用者林太太要求暫時收回。
認為失去POLO就像失去雙腳的林太太因此拒絕交狗,不過導盲犬協會認為在專業的判斷上POLO太過於活潑,對林太太的安全造成危險,由於林太太只有POLO的使用權,並無所有權,因此在兩方沒有交集的情況下,台灣導盲犬協會決定控告使用者侵占,這也創下了台灣第一起使用導盲犬挨告的案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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