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馨霈 姜竹祥 報導 / 台北市
為了因應社會大眾的期待以及立法院解救卡債的問題。銀行公會原則決定民眾的還款條件可以放寬。如果民眾是正常繳納利息的,貸款金額在月薪的二十五倍以上,可以和銀行協商,分作兩年二十四期攤還,利率降為3.8%。如果逾期繳款超過三十天的民眾,貸款金額在月薪的25二十五倍以上者,銀行認為民眾的還款能力可能有問題,所以更延長到八十期來攤還,利率為零。
這樣的決議是不是對一般民眾不公平,公會表示,錢收得回來比較重要。不過銀行公會同時也決定,未來民眾無擔保借款總額,不得超過月薪的二十二倍,不溯及以往,房貸則是不受影響。對於銀行公會的初步決議,金管會還是認為利率應該交付市場機制。到底最後的決議如何,還要等明天銀行公會理監事開會後才有結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