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縣
員警酒駕撞死人,竟然不必免職。去年八月,一名屏東東港分局的偵查佐,雖然酒駕撞死人,但是他立刻將婦人送醫,沒有肇事逃逸,所以分局長和立委爭取修法,根據警政署最新的法令規定,讓他成為第一位沒有因為酒駕撞死人而遭到免職的員警。
失去老伴已經半年的老先生,回憶起去年八月,老婆只是早上到外面運動,沒想到過馬路的時候就被車子撞死,心裡頭還是難過萬分,當時肇事者不但酒駕,而且還是東港分局的員警,也因為他主動送老婆婆就醫,即使酒駕撞死人,還是讓屏東分局長極力向警政署爭取修法成功,肇事員警得以繼續在警界服務。
雖然現在員警酒駕除了肇事逃逸,請人冒名頂替造成警譽受到嚴重影響,才會受到免職處分,但是酒後駕車這樣的行為,不管是不是員警,都應該要避免才是。(陳傳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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