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多領退撫金老翁無奈離婚去

  台北縣中和一對老夫妻,兩個都是老榮民,妻子中風成植物人,全靠先生照顧,但依規定,兩夫妻就算都是榮民,一戶也只能領一份榮民救養金,金額大月一萬多,但怎麼夠用?兩夫妻被迫只好辦理離婚,法律上才能一人領一份勉強過日。陳先生看著這張離婚判決書,心中百感交集,為了多爭取一份退撫金,照顧中風的太太,不得以陳先生必須和牽手三十多年的太太離婚。

  太太已經中風十幾年成了植物人,陳先生還是不離不棄,守在身旁,只是為了一個月五萬元的醫療費耗盡家產,雖然兩夫妻屬於榮民,都能領到就養金,但按規定一戶每個月只有一個人能領一萬多塊的退撫金,實在生活不下去,最後忍痛選擇離婚。

  照顧髮妻十多年,現在卻得為了生活,走上離婚一途,這樣的結局,陳先生無奈,卻得接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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