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歲童開怪手 違法又危險!

  小四的年紀,很多人只會騎腳踏車,不過苗栗縣大湖鄉一名小四男童會騎機車使用電鋸,休假時還會到山上幫爸爸開怪手,不過想開怪手可要年滿十五歲,國中畢業後通過職能檢定,否則就是違法。

  坐在怪手駕駛座的操作員胡小弟今年才十歲,看他操作大機器的動作非常熟練。爸爸說,平常他在山上工作,胡小弟從小看他操作怪手,七歲就學會了,有時他比較忙,胡小弟還會幫忙操作怪手。

  學校的老師說胡小弟上課總是無精打采,常常無聊得伸懶腰,但只要離開書本,他就完全變個樣,還會抓魚、養豬,雖然年紀小就學會開怪手,但是勞委會提醒,必須年滿十五歲國中畢業,經過職能檢定之後,才能操作怪手,像胡小弟這樣不但違法,也容易發生危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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