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
台中市一名五歲男童和母親到大賣場購物,小男童在賣場遊樂區玩耍時騎上一台恐龍玩具,結果不慎跌斷左手。一年來他的手臂都沒有復原,男童母親向賣場求償,但對方說詞反覆,所以男童母親告上消基會,要討回公道。
捲起袖子,五歲的蔡小弟露出手肘,上面還有開刀痕跡。跌斷的左手伸直並不困難,但想使力去碰觸自己的肩膀就有問題了。
蔡小弟九個月前因為跟媽媽一起到賣場,但卻在附設遊樂區中跌斷了手,蔡媽媽回想起來覺得相當自責。因為兒子不停喊痛,讓蔡媽媽發覺事態嚴重趕快送醫,也在第一時時間通知賣場人員,但賣場事後賠償態度,讓蔡媽媽不能接受。
回到跌斷手的遊樂區,蔡小弟當時就是坐著這隻塑膠恐龍,從恐龍身體到地面大約是五十公分,頭部離地則是有七十公分之高,對於身高一百公分的小孩而言並不算高,但問題有可能是出在地板並不是安全軟墊,只是一般的防滑墊,導致跌落無防護,而針對這起糾紛,賣場人員強調一切都還在處理中。
這起糾紛最大的問題就是出在遊樂區是獨立在賣場之外,儘管警告標語告知家長陪同,卻又禁止家長進入,才會釀成不幸意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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