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
台中市一名羅姓男子去年十二月騎機車經過河南路,因為天色昏暗警告標誌不明顯,撞到路面正在施工的坑洞傷勢嚴重,不過市政府官員卻說是他運氣差,才會出事,讓家屬氣的要提出國賠。
雖受傷已經超過半年了,但是羅先生的臉上還是留下明顯的疤痕,左右兩邊的臉變得不對稱,他回想當天騎機車經過河南路根本沒發現前面在施工,直接撞上坑洞,導致顏面神經挫傷。羅先生因此動了兩次手術,在家休息將近一個月沒辦法上班,他說,當時天色昏暗,施工現場的警告標誌根本不明顯,他們向市政府索賠,但開協調會時,市政府的財政局長卻說發生意外是羅先生自己運氣差,不負責任的說法讓家屬無法接受,雖然事後台中市政府願意賠償九萬元,但卻不願意承認疏失,羅先生的媽媽說賠多少錢不是重點,而是是政府不願意承認錯誤的態度,他們絕對告到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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