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
檢調憑著一份截聽到的簡訊,成功聲押王令麟,關鍵就在於東森集團相關高層雖然從事的是傳播通訊事業,卻不知檢調連「簡訊」都可「監聽」,一時大意,讓王令麟難以脫身。事實上檢調監聽犯罪,不管是手機簡訊、傳真機、電子郵件,只要是電子通訊設備,都會「全都錄」。
檢調十四日搜索東森集團,未查獲小巨蛋密約等重要文件,因此在約談王令麟等人到案時,未提示任何監聽譯文;目的就是想持續監聽這些人被交保飭回後,會不會在電話中提及相關重要事證藏匿何處,或者湮滅事證。
據了解,檢方前天提示的簡訊內容,有一段提到「要通知申,你們館前路九樓不知有無乾淨」,「申」是申姓職員,他是管理處人員;九樓指王令麟的住家和私人招待所。
案件涉嫌人擔心電話遭監聽,會採用傳簡訊、傳真機、寄電子郵件甚至是網路及時通訊MSN等方式連絡。這些人以為只要不在電話中講秘密就沒事,但只要這些通訊設備的號碼被掛線,即便是簡訊也會被「一覽無遺」。
檢調監聽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在機房掛線後,定期向機房拿錄音帶或拷貝光碟回去翻譯,另一種就是「現譯」,派專人廿四小時在電訊機房隨時監聽;這兩種監聽方式都可以看到簡訊內容,差別只在於時間的快慢,而王令麟會被羈押就是敗在一封簡訊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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