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美人腿 好"攝"之徒無罪

 / 新北市

  男子在捷運用手機偷怕女乘客大腿,女乘客告上法院,控告他觸犯了妨害秘密罪,沒想到偷拍男子獲判無罪,原因是大腿和臉露在外面不算〝秘密〞。

  人來人往的捷運站,女生最怕的就是色狼,拿著手機拍大腿和身材,竟然能夠獲判無罪。這起案例發生在今年四月,嫌犯是一名四十四歲的男子,在捷運站裡頭鬼鬼祟祟,專找穿短裙的女性下手,趁著搭電梯,坐捷運,用手機的照相功能猛拍。一名被害人發現之後告上法院,不過法官認為大腿露在外面,已經不算秘密,所以獲判無罪。

  這個判決出爐,讓撘捷運的女乘客人人自危,自己的大腿不算自己的秘密,還有冒著被公佈上網的危險,連律師都說這個判決相當爭議。

  雖然大腿和臉不算秘密,但是偷拍已經侵犯隱私,所以被害人還是可以求償,只是損失怎麼算,自己的大腿又值多少錢,被害人相當無奈,因為還要由法官來估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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