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公道! 告猥褻師 國賠駁回

 / 台中市

  一名台中市國小男老師連續性侵害男學生,家長提出國賠,一審判決賠兩千O二萬元,沒想到二審大翻盤不得提出國賠,讓學生家長不滿忍不住落淚,要求要替孩子討回公道。

  走出高等法院,訴訟的學生家長,步伐很沉重,聽到二審結果宣告敗訴,再也忍不住眼淚。學生媽媽覺得好無奈,他們的孩子前年在學校被男老師猥褻,現在身心都還沒有完全恢復,一審重判導師二十年刑期,學校跟老師更得連帶賠償兩千萬國賠金,當時有學生家長身穿上蝙蝠俠裝扮,宣示伸張正義。宣判結果校方不服,提出上訴,經過四個月高等法院審理,判決結果逆轉,高等法院以國賠不能在附帶民事訴訟程序提出,認定不合法因而駁回兩千萬國賠金,家長認為為孩子所做的努力全都白費。

  更叫家長灰心的,假如還要繼續打官司,除了先負擔將近百萬的訴訟費,以及法律程序重新來過,這對於他們跟受害的學生而言,又是一次的傷口灑鹽。(記者徐培薇、林志輝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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