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頂樓加蓋泳池 判拆屋賠款

劉世怡 葉子杰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巿一名劉姓男子,6年前買下敦化南路7樓及頂樓加蓋房屋後,遭鄰居控告他反鎖頂樓逃生門,還在屋頂蓋游泳池,打官司要他回復原狀,台北地院認定他無權佔用公用頂樓平台,判決不但要拆除增建部分,還要支付鄰居5年共7萬多元的租金,位在台北巿敦化南路精華地段,這一棟的大樓外觀,七樓頂樓明顯有加蓋,外牆胋上差不多顏色的磁磚,四樓住戶說,頂樓不但違章建築,裡頭還有游泳池,他拿出空照圖指控頂樓屋主,頂樓應該是全體住戶公用使用,但這一大塊面積30坪都是加蓋違建,而其中這一小塊還是游泳池,只是現在被紅色屋頂蓋住了,指控頂樓加蓋游泳池已超出大樓的負載,經過921、331地震,他四樓屋內嚴重龜裂。

  氣到不行決定提告,但是頂樓屋主則反駁,他六年前花2150萬買屋時就是這樣,有頂樓加蓋,但絕對沒有游泳池。游泳池這個說法是25年前,大樓剛建好時,第一任屋主對外宣稱的,現在他已經是第四任屋主,根本沒有游泳池,現在法官還判他敗訴,得拆除違建,還要付鄰居7萬多的租金,他決定要上訴,看來這場違建官司,還有得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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