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2 18:58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了性工作除罪化,內政部研擬一個成人性交易管理法的草案,規定的其中一項竟然是,要求已婚的性工作者,必須徵求配偶的同意,才能工作,如果配偶不同意,可能還會讓自己難逃刑法的通姦罪,不過,一般的性工作者,不是離了婚,就是瞞著丈夫出門工作,所以法條歸法條,可行性幾乎是零,我們來聽聽,從事性工作,已經有二十八年的美子,他真正的心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性工作 除罪化 內政部 已婚 配偶 流鶯
性工作除罪 配偶要簽同意書?!
性工作除罪 國外有借鏡
性工作將除罪 娼嫖都不罰
性工作除罪化 地方自評設專區
要求性工作合法 日日春抗議政院
公娼館改裝茶藝館 大膽說性事
性工作修法除罪 挑戰傳統價值觀
娼嫖都要罰? 雙方都不滿
賣淫嫖妓無罪?修法除罪化
青年安心成家 2年200萬零利率房貨
不想生孩子!台灣生育率全球最低
身分證虛擬美女 本人更漂亮!
上一則理賠金付不出 男子火燒車自焚
下一則古惑仔搶地盤 砍人毀車又砸店
華視-中華電視公司
華視新聞APP
CTS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