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6 11:58

師捏學生鼻 判拘役55天

劉世怡 翁乾晃 報導  / 台北市

  

老師捏學生鼻子處罰,代價真大,台北巿一所國小男老師,因為班上女學生講黃色笑話,他用手捏女學生鼻子當作處罰,結果小朋友鼻子瘀青,學生家長憤而提告,還一路上訴到高等法院,最後依傷害兒童罪,老師捏小朋友鼻子,被判拘役55天。

  

國小校園,老師在操場教學生打羽毛球、互動良好,但是這間學校卻傳出,一名洪姓男老師為了訓斥班上女學生講黃色笑話,涉嫌用手捏傷女學生鼻子,女學生在部落格裡,畫下自己受傷的鼻子,一大塊的橘色圖塊是她的鼻子,中間紫色、黑色、紅色的線條是被老師捏到瘀青的痕跡,還特地用紅色的字,在旁邊寫下被捏兩個大字,學生指控老師,用食指和中指夾住自己的鼻子、狠狠捏了一下,鼻子受傷變成紫色。

  對於指控,老師覺得自己也很委屈,這一下,老師要付出很大的代價,不只被校方記過,高等法院依傷害兒童罪判處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這金額等於是老師一個月的薪水,老師打算再上訴,因為不認為對女學生體罰過當,並且強調力道很輕。

〔被告洪老師:就像有時候遇到小朋友覺得好可愛,捏捏臉頰,類似這樣,我只是跟她講說,妳講這種黃色笑話人家會認為妳很色,才稍微提醒她(捏鼻)一下。〕

  只是對著一個才小學六年級的小朋友捏鼻子,又是當著全班的面前處罰,小朋友當然覺得被侮辱,只能說老師難為,為了糾正學生講黃色笑話、捏學生鼻子得吃上官司、付出代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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