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2 18:58

報案請說實話! 涉誣告罪恐關1年

潘潔瑩 陳信仁 報導  / 高雄市

  講道理不一定贏,懂法律可以更順利的解決問題。透過社會事件,華視新聞請律師解析,讓社會新聞不再只是社會新聞,也能了解怎麼防範於未然。高雄一名簡小姐,騎機車路上自己弄掉了包包,卻謊稱被搶劫,只為了要警察找包包,還有電視名嘴林獻堂,曾因為欠地下錢莊錢,不知怎麼跟太太交代,竟然騙太太自己被綁架,害太太急得要命報警,最後警方查出是當事人說謊,您知道嗎?如果這樣謊報,就算當事人後悔,坦白說謊,也已經觸犯了誣告罪,最重可能會被關一年。

  高雄這位簡小姐,騎機車半路上一不留神包包掉馬路了,為了要找回包包,簡小姐竟然扯謊,報案時跟警察說,自己是被兩名歹徒搶劫,讓警方被誤導得團團轉,忙著抓歹徒的員警很火大。

  騙警察不行,騙太太更是要不得,戴著墨鏡一臉懊悔,他是電視名嘴林獻堂。三年前這位名嘴因為欠地下錢莊八十萬,不知怎麼跟太太交代,自導自演被綁架,還假冒綁匪傳簡訊給太太,說要匯款150萬過來,太太當然急壞了報警,原本只是說謊騙太太,卻落得被依誣告罪移送。為什麼說謊代價會這麼嚴重?律師林伯祥表示,只要報案了啟動檢警辦案,就不能說謊濫用社會資源。

  但要是自己成了被誣告的受害人該怎麼辦呢?十三年前台北一名謝先生,被人誣告他放火燒車,一名目擊證人說看到放火的就是他,讓謝先生被判兩年刑,還要賠償車主六十多萬,讓謝先生一直覺得好冤唷。後來案情逆轉,因為證人發現,他指控的人正是他國小同學的爸爸,因為良心不安,證人翻供坦承作偽證,誣告謝先生的男子則是被起訴。律師說其實謝先生如果可以自己蒐證,沒有火燒車的證據,也許不用為這案子苦惱好幾年,有理沒理進了法庭就是看證據在說話,可別心存僥倖,說謊誣告小心會讓自己被害人反而成了被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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