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昭君 楊宗穎 報導 / 台中市
行車間,發現有車禍,千萬別看得出神,台中一名男子酒後駕車,發現有車禍,盯著現場猛看,沒注意前方員警正在指揮交通,結果一頭撞上警車,不但要賠三萬塊修車,還被依公共危險送辦。
馬路口,機車和轎車發生車禍,兩名員警在現場處理,其中一人負責指揮交通,叫過路車輛,幾乎所有車子都放慢速度,往右邊靠,但突然,一輛藍色轎車,直直的往警車方向衝過來,猛烈撞擊,警車劇烈晃動,在撞上之前,藍色轎車急著踩煞車,輪胎還因為摩擦太大,冒出白煙,但還是煞不住,肇事男子下車查看,一臉慌張,員警上前盤問,聞到他渾身酒氣,酒測值超標。
他才坦承,喝酒開車有點恍神,看到路邊發生車禍,多看了兩眼,沒注意前面,一頭撞上處理車禍的警車,還好,沒有員警受傷,不過,警車後保險桿掉落,裡頭板金也凹陷,男子必須賠償警方三萬塊修車費,還因為酒測超標,涉及公共危險罪,因為一時好奇,不但傷荷包又吃官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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