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2 18:58

店遭竊損失百萬 報案竟得"大化小"

潘潔瑩 陳信仁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一間精品店失竊,損失將近一百萬,但老闆娘報案時,警方卻要求她失竊金額寫三十萬就好,其他損失要廠商自己拿帳冊,分頭來報案,老闆娘覺得豈有此理,懷疑由於失竊金額五十萬以上,就屬重大竊案,員警要他們報案處理,是不是想大事化小,把超過百萬的重大竊案變成一般竊案。

  櫥櫃裡空空蕩蕩,玻璃架子上,460件衣服通通不翼而飛,精品店幾乎全被搬空,老闆娘懷疑,這台半夜兩點多,在店門口停車超過兩小時,還隱約看得見人影進出的黑色BMW,就是小偷開的車,包括三間廠商寄賣的衣服在內,損失超過百萬。

  但老闆娘報案時,警方居然要求,失竊金額填少一點,派出所解釋,是希望寄賣廠商和老闆娘,釐清帳目,分開報案比較清楚,但當事人懷疑,由於損失超過50萬元,屬於重大竊案,員警是不是藉此分散失竊金額,把重大竊案大事化小,變成一般竊案。

  我們問到主管機關高雄市警局,警方表示這樣回答的確不妥,督察室已經介入了解,要求員警要改善態度,不要讓民眾誤解大案變小案,但對老闆娘和廠商來說,一間店被偷,卻要四個人分頭拿帳冊報案,讓失竊廠商的心聲就是這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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