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開車或是走路,慢慢來就不會違規嗎?看看這兩種淡定的行為,讓人看得火冒三丈,有民眾拍下轎車緊貼著前車,逼車的行徑,還有婦人直接在快車道下車,完全不管對向來車的車速,自顧自的過馬路,這兩種行為,同樣都違規可以開罰。
左前方的黑色轎車緊跟著黃色轎車,兩輛車中間距離不到兩公尺,只差一點點就撞在一起,後方黑色轎車卻絲毫沒有要放慢速度,一路上逼著前方的黃色轎車,經過木柵隧道,還是繼續跟隨前面轎車,明明就是三線車道,黑色轎車卻惡意的緊貼著黃色轎車後方,不肯離開,可惡的逼車行為,被行車紀錄器拍了下來,警察說,黑色轎車未依規定保持安全距離,已經違法。
同樣惡劣的行為,在台北市區也出現,對向銀色轎車突然在路中間停了下來,把對向轎車嚇了一跳,結果車門開了一位中年婦人慢慢走下車,頭也不回的往對街走過去,絲毫不管這裡是不是快車道。婦人未依規定從右側門下車,已經違反交通安全規則,而且載她的銀色轎車駕駛,也在禁止臨時停車的車道停車,最高可罰1200塊錢,但若是真的因為這些不當行為,造成傷亡,那可不是罰款賠的來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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