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南市
發生在去年四月份,台南分局刑事小隊長林宏星,緝捕毒販時被毒販開槍反擊不幸殉職,針對開槍射殺員警的毒販李國鱗,法官認為,當時他是有機會跳窗逃亡,但是卻公然持槍射殺員警,因此,將他依殺人罪判處死刑。林宏星的太太得知這個判決,只是淡淡的說,一百個死刑也換不為她的丈夫了。
101年4月12日,毒販李國麟左大腿中彈,躺在擔架上被推出來,他因為拒捕與警方發生槍戰,其中照片上這位刑事小隊長林宏星,他第一個衝進毒窟逮人,卻被拒捕的毒販開槍射擊,因此不幸殉職。
他的媽媽在告別式上,悲痛一個認真盡責的兒子,竟然會死在毒販的槍下,而開槍射殺員警的毒販李國麟,台南地院經過九個多月的審理,法官認為他當時可以跳窗逃跑,但是他卻開槍反擊,因此將他以殺人罪判處死刑。
只是這樣的判決結果,林宏星的太太說,怎麼樣都難撫平她喪夫之痛。隔著大門林太太忍著那心如刀割,但還是難免哽咽,因為毒販奪走了她的丈夫孩子的爸爸,也讓警界也痛失一位好警察,毒販李國麟的死刑對林宏星的家人來說,司法的正義還是換不回一個完整的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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