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青佩 楊宗穎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搬家工人,去年12月底操作吊掛機器時,意外被6萬九千幅特的高壓電隔空放電電到,從三樓墜落成為植物人,家屬控訴台電在密集的住宅區設置高壓電,卻沒有包絕緣體或設警告標誌,不過台電表示所有設置都符合法規,只願賠償五萬元。
張姓工人被高壓電電到,整個人昏倒在路邊,救護人員趕緊送醫急救,但經過兩個月,人還是昏迷成了植物人。回到事發現場,住宅外面電纜線一條一條掛在空中,看起來沒異狀,但其實電流高達6萬9千伏特,家屬控訴台電不但沒有設置警告標誌,就連電線也沒有包覆絕緣體。
拿出兒子照片,眼神呆滯無神,靠著呼吸氣維生,家庭頓時失去依靠,老母親淚流滿面,頭綁著白布條跟著媳婦孫子一起抗議,因為事發至今,台電只賠了五萬元,宣稱是道義責任,不認為有錯。
台電表示一般吊掛工作,都應該先申請斷電,但是這條高電線是連接豐原和潭子,電流量大不能斷電,但也會請專人到場協助,當天張姓工人沒有申請釀成悲劇,家屬不滿認為一般正常1萬2千伏特的高壓電,就有黃色絕緣體包覆,如果是高壓也會設置警告標誌,但這裡緊臨住宅,工人只不過離電線45公分距離,就被6萬9千伏特的電壓電成植物人,現在留下4名子女和年邁老母,家庭失去支柱,就連附近居民也陷入恐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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