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勇志害5命判死 三審發回更審

欒治誼 楊宗穎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槍擊要犯陳勇志在十四年(1999)前犯下台中廣三SOGO槍擊案,造成一名孕婦莊嘉慧不但流產,還成為植物人;再加上其他多起槍擊案,陳勇志一共造成五人死亡、三人重傷。原本陳勇志二審被高院判死刑,沒想到今天(17日)三審宣判裁定發回更審,也就是說陳勇志暫時逃過死刑。

  他是當年頭號槍擊要犯陳勇志,逃亡十一年,三年前終於落網。陳勇志這個名字,十多年前,震撼台灣社會,他擁槍自重,在台中犯下多起槍擊案:1997年12月,在金錢豹酒店開槍,造成1死;隔年3月,路易13KTV拿槍掃射,2死2傷;不到一個月,他又在普羅酒店開了149槍,造成一名女經理慘死;隔年1999年,他持衝峰槍到廣三SOGO百貨門口,開了43槍,害得孕婦莊嘉慧變成植物人,肚子裡的胎兒也死亡。

  陳勇志背了五條人命,17日定讞,最高法院三審宣判卻從死刑發回更審。這樣的結果,讓等著正義伸張的被害家屬怎麼接受?莊嘉慧的母親,看著寶貝女兒躺在病床上十四年,大好青春和肚子裡的胎兒,全斷送在陳勇志身上。家屬說,他雙手染血,背五條人命,難道不用付出代價?對這樣的司法判決,除了失望還是失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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