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8 12:00

判決書錯置 陳勇志暫躲過死刑

陳俐吟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盼了10幾年的正義,卻因為烏龍判決,付之一炬。讓家屬無法接受的是,槍擊要犯陳勇志,犯下多起槍擊案,背負5條人命,卻逃過一死。最主要關鍵是,台中高分院在判決書中,多次將槍擊案的刑度寫反,造成自相矛盾的情形,明顯違法。

  槍擊要犯陳勇志,犯下多起槍擊案,背負5條人命,卻逃過一死。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原因,除了覺得台中高分院,沒有讓陳勇志的律師充分辯護之外,還在判決書中,多次將「路易十三KTV」案及「普羅酒店」案刑度寫反,造成自相矛盾的情形,明顯違法。

  當年的頭號槍擊要犯陳勇志,逃亡11年,逃不過法網恢恢。十多年前,他擁槍自重,犯下多起槍擊案,在金錢豹酒店、路易13KTV、普羅酒店,先後射殺4人,還拿著衝峰槍,在廣三GO百貨門口開了43槍,害得孕婦莊嘉慧變成植物人,胎兒也不幸喪命。

  陳勇志背了5條人命,但台中高分院,在審理過程中,卻犯下兩個致命錯誤,讓陳勇志逃過一死。錯誤一:辯護不充分,最高法院指出,陳勇志的律師在開庭時遲到,但台中高分院,沒有讓律師重新辯論,就擅自結案,侵害了陳勇志的辯護權,更離譜還在後頭。錯誤二:烏龍判決書,陳勇志涉及多起槍擊案,「路易十三KTV」案應處死刑,「普羅酒店」案應處無期徒刑,但台中高分院卻在判決主文中,多次將兩個案件寫反,造成自相矛盾的情形,明顯違背法令。

  這句撤銷判決,重重打在家屬心頭,家屬盼了10幾年的正義,卻因為烏龍判決,付之一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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