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9 17:16

市警局懲處 鄭宏振記過處分

市警局懲處 鄭宏振記過處分 | 華視新聞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遭毆致死時,直屬鄭姓小隊長鄭宏振在同棟大樓的夜店慶生,被告知事故卻沒有向警局報告,台北市警察局今天對他記過處分,並發布疏失官警懲處名單,包括信義分局偵查隊長蔡金龍記過一次,小隊長鄭宏振記過一次、申誡一次,偵查佐莊瑞源記申誡,並重申市警局打擊犯罪不手軟,整飭警記不護短。

  台北市警察局今天針對薛貞國遭毆死案舉行記者會,由局長黃昇勇等人說明目前辦案進度、行政調查結果及懲處名單。

  黃昇勇指出,鄭小隊長鄭宏振當天確實與4名友人前往同棟樓一家飲酒店慶生,經這家飲酒店的安管人員告知,鄭才得知薛貞國在樓下遇襲,並立即下樓察看,在薛送醫後,也前往急診室關心傷勢,但鄭小隊長現場發現事故沒有報告,記過1次處分。

  台北市警察局指出,目前尚未發現鄭小隊長有接受業者招待違紀情形,但參與慶生活動的部分友人有前科紀錄,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因此另外記申誡1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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