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案判決違背法令 檢方提非常上訴

大統案判決違背法令 檢方提非常上訴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吐出18億元!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因販賣含「銅葉綠素」的油品,長期詐騙消費者,大賺黑心錢,檢方聲請沒收大統長期不法利益所得18億元。但去年7月智慧財產法院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商品偽造標記等罪,判決大統負責人高振利12年徒刑、公司判罰3800萬元確定。今天(15日)最高檢察署認為智財法院判決「違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訴,要將不法所得,通通討回來。

檢方表示,智慧財產法院判決認定,大統長基為法人,法人無犯罪行為能力,無法成為犯罪行為人,因此銷售得款等物,無法適用諭知沒收。

但最高檢察署調卷研議後,認為「諭知沒收」已違背法令,司法院大法官釋字687號解釋,「無責任即無處罰」的憲法規定,並且《食品衛生管理法》也有對法人科處罰金的相關規定,可見得法人也可成為犯罪行為人,

因此,最高檢方認為,判決的理由有所矛盾,法令所表示的見解已違背法令的本旨,在核定過後,已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圖片來源:翻攝自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