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世文求刑61年 趙藤雄9年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最新消息帶看到,台北地院審理八德合宜宅等弊案,今天辯論終結,檢察官論告時,具體建議法官,對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求處五項刑責,合計61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則涉嫌三件行賄罪,求處九年徒刑。

檢查官這回引用了康熙政要「別項人犯,尚可寬,貪官之罪,斷不可寬」,具體建議法官對葉世文求處重刑,建議各判3個15年、1個12年、1個4年,合計61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另外趙藤雄一共涉嫌3件行賄罪,各求處3年、共9年,併科行賄罪最高罰金50萬元。遠雄退休副總也是3項行賄罪,各求處2年6月,併罰50萬元;葉世文的女性密友陳麗玲,被列為共犯,遭求刑12年6月,白手套蔡仁惠因為轉為污點證人,檢方請法官予以免刑或減輕刑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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