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紹祥報導 / 台東縣
台東現任、卸任縣議員集體涉嫌小型工程及社團補助款弊案,經過十幾年纏訟,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28人維持更三審原判,包括現任議員黃秋、王清堅等有25人徒刑為3至9年不等、褫奪公權2至5年,前議長吳俊立、前議員陳志隆、林富雄無罪,前台東市長陳建閣父親陳芳雄改判7年6個月,鄭安定則因為過世,公訴不受理。
89年間,調查局東部機動組據報,有議員收受小型工程回扣及詐領社團補助款圖利自己或廠商,經時任台東地檢署檢察官楊大智指揮偵辦,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時任台東縣議會議長的吳俊立等41名現任及卸任議員,及20名現、卸任台東市代表。(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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