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傳1名OL去年10月在網上認識一名28歲林姓男網友,隨後兩人相約到林男住處見面。但事後女方卻控告林男性侵,導致她處女膜破裂、下體流血。
OL聲稱,到林男家中聊天時,林男幫她按摩,由於燈光昏暗,她不曉得林男竟偷偷「放進去(指性器)」性侵她。後來她發現下體流血,原以為是月事來,到醫院檢查才後發現處女膜裂傷。不過林男否認性侵,他表示,在愛撫前有經過OL的同意,雖然裸露下體,但只有隔著OL內褲磨蹭,並沒有用手或下體「進入」。
檢方查後發現,OL曾在事後傳「我累了」、「你來接我嗎?」、「你在幹嘛?」、「想你」等簡訊給林男,一點也不像是遭性侵後的反應,且身上也無其他外傷,認為罪嫌不足,將林男不起訴。(圖片非當事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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