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救國團打著「公益社團」名義,除低價租用北市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外,且從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時代就開始承攬北市一半的市有運動中心經營權,六處中心十年來累積營收超過廿三億元,平均營業利率約六.六%,再享營業稅減免,遭質疑壟斷,與人民爭利。
體育局副局長丁若亭表示,運動中心早期依「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委託經營,一九九八年改依「促參法」對外招標,經甄審委員會評選出最優申請人,過程公開透明,沒有獨厚;營運期限則是依投入的興建成本、財務狀況訂定,契約明訂救國團可提優先續約,最多續約兩次。
據了解,文山區運動中心二○一○年委託救國團營運,今年六月滿五年,已通過考評,準備續約,若營運良好,二○二○年可進行第二次續約;柯文哲近日要檢討文山區運動中心續租問題。
救國團運動管理處長簡鴻檳說,希望服務多樣化,逐年投標運動中心標案,目前除了北市六家運動中心,去年也開始經營新北市蘆州、土城運動中心。他強調,救國團與國民黨無關,「國民黨從沒找過我們」,營收也都有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檢視,一切禁得起檢驗。
救國團自二○○三年承攬北市首座中山運動中心後,陸續接手南港、萬華、信義、大安、文山運動中心,達全市一半;截至二○一三年為止,十年來總營收高達廿三億五六一二元、總營業支出廿一億九九八六萬元,總營業利益約一億五千多萬元,平均營業利率約六.六%。
由於「促參法」沒訂定營運時間,根據救國團與北市府契約,一次可營運五年,可優先續約兩次。換言之,只要無重大缺失,救國團最長可經營十五年,遭質疑是「穩賺不賠」的壟斷事業。
北市議員梁文傑指出,運動中心投標者眾,市府卻讓特定團體包辦,根本不合理,「救國團到底憑什麼?」他說,救國團國民黨色彩濃厚,還打著「社團法人」名義享受營業稅減免優惠,加上時任市長馬英九、郝龍斌都是國民黨籍,「不相信這些因素跟得標無關」,要求現任市府應訂定新規範,不應讓特定團體長期經營。
北市議員何志偉也批評,過去市府活化資產都是活化到「黨政資產」,提供廉價土地供救國團營利,而救國團打著公益團體名義營利,簡直是掛羊頭賣狗肉,與民爭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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