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102年4月和一名女子同居,5個月後得知同居人12歲女兒偷嚐禁果擔心懷孕,竟然佯稱「我教妳怎麼驗孕」帶少女上摩鐵發生性關係,事後還藉口教她如何替男友戴保險套為由,4度帶少女上摩鐵,還搞過1次車震。新北地院今天(3日)依對未滿14歲性交罪,判陳姓男子5年徒刑。
判決指出,50歲陳男前年4月和女友在土城同居,同居女友有一名12歲的女兒,平日叫他「叔叔」,12歲的少女從小愛玩,小學畢業後和第4名男友發生性行為,事後少女擔心懷孕,背著母親問陳男「怎麼辦?」陳男竟假藉「我教妳怎麼驗孕」,買驗孕棒帶少女上摩鐵乘機發生性關係,事後還給少女500元。之後,陳男4度利用接少女放學的機會,藉口教她如何替男友戴保險套,帶少女上摩鐵,有一次還在停車場搞車震,而且每次都給少女200至1000元不等的金錢。 102年底少女和母親出遊聊天時,提及陳男曾帶她去摩鐵並發生性行為之事,母親才知女兒遭同居人性侵,雖然要求陳男搬走,但是因為覺得丟臉沒有報警,直到去年6月少女跟同學提起,老師輾轉得知,才協助報案。
新北地院開庭時,陳男辯稱因為曾經指責少女偷錢,還有承諾過年時,要給少女3000元紅包卻黃牛之故,才遭少女挾怨報復。但因少女指證歷歷,而且事後陳男還用LINE,要求少女跟母親說遭性侵一事全屬虛構,法官認定陳男犯行明確,今天依妨害性自主起訴,判陳男5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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