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蝶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1名17歲少女與學校的羅姓教官,雙方產生情愫進而發生性行為,少女之後被父親發現脖子上有「草莓」的痕跡。父親起疑便偷走女兒的手機,意外發現女兒已經懷孕。少女父母氣到將2人LINE上的對話向媒體投訴。後來反被羅男控告妨害秘密罪,新北地院日前判陳女父母各拘役50日,可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前年5月,少女父親發現女兒常晚歸,脖子還被「種草莓」,便潛入女兒房間,翻出羅男借給女兒的手機。父親打開女兒電腦,從她的Google帳號所留的密碼順利將手機解鎖。沒想到卻看到2人私密對話。女兒寫:「我不想把小孩打掉」,羅男回:「妳確定要生下來嗎、妳要不要跟他們提妳要嫁給我的事…」等,少女父母氣得向校方及媒體投訴,羅男遭到調職。後來少女在18歲生日當天離家,父親氣的再告羅男和誘罪,檢方認定少女是自願離家,處分不起訴。事後羅男反過來告少女父母,檢方依妨害秘密與妨害電腦使用起訴,日前法院判陳女父母各拘役50日,可上訴。(示意圖非當事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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