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4 14:10

被狼師摳下體 女學生跳車被國軍救走

被狼師摳下體 女學生跳車被國軍救走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苗栗縣

枉為人師!苗栗一名陳姓男教師從高職退休後經營國中家教班,去年暑假開車送一名女學生回家,沿途只要停等紅燈就伸手摳摸女學生下體,女學生害怕隱忍,直到行經陸軍斗煥坪營區旁,奮力跳車呼救,幸獲3位士官兵護送到警局報案,但陳男辯稱女學生愛說謊,因欠繳補習費而誣賴他,最高法院不採信,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陳男3年6月徒刑定讞。

【狼師伸爪猥褻 少女跳車】

判決指出,陳男(50多歲)去年8月11日下午4時許,開車載一名暑期家教班的13歲女學生從竹南回頭份,卻趁停等紅燈空檔,屢次將手伸進女學生運動短褲裡摳摸私處,還問女學生:「喜不喜歡?」少女怕遭不測,只敢輕聲說:「不喜歡。」陳男沒罷手,還叫少女:「不能跟媽媽講喔!」

坐在副駕駛座的少女等陳男右轉前往斗煥坪營區的產業道路、車速較慢之際,猛然打開車門跳車,爬起來後拔腿向前狂奔並大哭,剛好黃姓上士開車載2位同袍要回營區,見少女異狀,停車欲詢問少女發生什麼事,少女拍窗哭喊:「救我救我!」黃男3人趕緊護送少女到附近派出所報案,少女低頭不斷哭泣,直到母親到場,少女頓時崩潰嚎哭。

【狼師辯少女愛說謊 法官不採信】

陳男當時見少女被士兵搭救,立刻下車關好副駕駛座車門逕自掉頭開走,被警方通知到案後,陳男否認猥褻少女,也不知少女當時才13歲,辯稱「口氣平和」跟少女催繳8000元補習費,少女卻生氣吵著要下車,陳男並宣稱少女的父母都是老實人,但少女在校說謊成性,可傳喚師長同學作證。

法官指少女在派出所發抖嚎哭,不僅2位男警員和少女母親不知所措,透過監視畫面的影音仍可感受少女當時驚恐之情,何況陳男任教高職20多年,卻推稱不知國一升國二學生年僅13歲,令人難以置信,加上身為少女的家教老師,若非心理有鬼,怎會見少女跑進陌生人轎車卻不上前阻止,至於少女在校品行如何,與她是否遭陳男性侵並無關連。

陳男的律師另主張無法證明少女當時有說:「不要。」代表陳男不知已違反少女意願,頂多觸犯最重判5年的乘機猥褻罪或最重判3年的利用權勢猥褻罪,但法官認定陳男摧殘國家幼苗、戕害少女身心健全,一、二審均依最重可判10年的加重強制猥褻罪,判陳男3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今維持原判決定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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