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1 20:05

男尾隨女廁企圖性侵 竟辯:遵夜店文化!

男尾隨女廁企圖性侵 竟辯:遵夜店文化! | 華視新聞

馬慧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一名孫姓男子去年自美國返台,在北市夜店搭訕一名女子,趁對方喝醉單獨如廁時,尾隨進入女廁,鎖門並親吻撫摸對方,還企圖要對方為他口交被拒,之後遭女子哥哥痛扁跪地求饒。孫男一審被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上訴後賠償60萬元達成和解,高院今(11日)宣告孫男緩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害人當時跟兄姊到夜店,遇見孫男之前已經喝到略有醉意,23歲的孫男,則是跟一群男性朋友在包廂喝酒,四處搭訕想找女生一起熱鬧,被害人接受邀約,進入包廂又喝了不少烈酒,隨後起身要去廁所。孫男見被害人走路不太穩,尾隨進入女廁,見被害人不勝酒力,在馬桶上睡著,孫男隨即鎖門還親吻、撫摸坐在馬桶上的被害人,接著露鳥,企圖要被害人為他口交。被害人一度驚醒,並推開說「不要!」被害人的哥哥,發現妹妹離開太久,又找不到人,便請其他女客人進女廁逐間敲門查看。孫男當下噤聲,待門外無人,趕快溜出女廁找清潔婦幫忙叫醒被害人,假裝英雄救美,但被女方哥哥識出破綻,孫男遭海扁後跪地求饒,被害人報警提告,就醫驗傷確認沒被性侵得逞。

一審認為孫男當時已對被害人露鳥,代表有性交意圖,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孫男上訴高院後,跟媽媽借60萬元賠償被害人和解,出庭時,仍堅稱被害人先在廁所間跟他有互動,於是「依照美國的夜店文化,先愛撫再由女方口交」,強調循序漸進,沒使用暴力,女方一說「不要!」他就停手。高院則指出,孫男承認女方當時已癱坐馬桶上,醉到不省人事,又怎能依循「夜店文化、循序漸進」,但考量孫男有悔意,判他2年徒刑,緩刑4年,須保護管束。(示意圖非當事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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