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2 18:10

牛郎向董娘討7百萬分手費 下場卻慘兮兮...

牛郎向董娘討7百萬分手費 下場卻慘兮兮... | 華視新聞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9年前,國內知名女鞋的一名已婚董娘(50歲)和小她13歲的鄭姓男公關交往,2010年2人還濃情密意時,董娘大手筆花2800萬元買房給鄭男住,但3年前2人因為一些細故爭吵後分手,鄭男被趕出豪宅,他不甘心之餘,想起當初要求董娘給他房子增值金額7百萬元,卻沒拿到手,落得一場空,憤而傳簡訊恐嚇董娘,威脅開記者會爆料不倫戀,因此董娘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院昨天(1日)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鄭男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無白紙黑字 董娘否認要給7百萬 】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董娘指控與鄭男交往時,說要給房屋增值款只是構想,並不是「承諾」,而且房子也是自己付的錢,還說鄭男居然敢提告民事要討錢,被法院判敗訴後,甚至揚言公開戀情。鄭男則辯稱,要開記者會是自保,否認恐嚇取財,表示會再上訴。

【牛郎無法舉證 法官判董娘勝訴】

法官認為,鄭男無法證明女方曾承諾要送他房子增值款,女方也確實因為看到鄭男的簡訊而心生畏懼,所以判鄭男有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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